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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 客戶個人資料蒐集應告知事項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PChome)為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告知有關 PChome 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事項如下:

一、個人資料之類別:

PChome 所蒐集您提供之資料,主要區分如下

  1. 網域名稱註冊資料:註冊人(及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號、護照號碼、公司名稱、統一編號、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 或地址等)

  2. 會員資料:會員(或其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護照號碼、國籍、服務單位、職稱、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 或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及證明文件。
二、蒐集之目的:

PChome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1. 蒐集您的「網域名稱註冊資料」,僅供網域名稱資訊與資料庫管理、提供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及業務之必要範圍內、及為發送PChome或各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機構關於網域名稱相關的通知或行銷訊息使用。

  2. 蒐集您的「會員資料」,係為行銷、客戶管理、消費者保護、會員管理、資訊與資料庫管理、售後服務、提供服務及業務之必要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會員登錄及驗證、廣告行銷、服務訊息、特別活動通知及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之使用方式。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或方式:

(一)期間:於 PChome 存續期間或依法令之資料保存期間。
(二)地區:包括且不限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及業務上必要之國際傳遞所屬之國家及地區。
(三)對象:
  1. 關於您的「網域名稱註冊資料」利用對象:僅限於 PChome、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其他與 PChome 合作之國外網域名稱註冊機構、司法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
  2. 關於您的「會員資料」利用對象:PChome、PChome 子公司或分公司、PChome 關係企業、委託 PChome 舉辦活動之公司或機構、司法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
(四)方式: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

四、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權利:

(一)請求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惟 PChome 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請求補充或更正之。
(三)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向 PChome 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 PChome 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五、若您不願意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 PChome 依上述說明內容為蒐集、處理及利用或您所提供之資料有不足或錯誤之情形時,本公司將無法核准申辦或提供完整服務。如有任何問題請您可與 PChome 客戶服務窗口聯繫。

六、PChome 有權隨時修訂本告知事項,並得於修訂後公佈在 PChome 網站上之適當位置,您可以隨時自行至 PChome 網站上詳閱修訂後之告知事項。